西安航空学院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
建设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新时代航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师队伍。根据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关于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2025〕1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及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坚持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防线,完善制度规范,强化全链条管理,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持续涵养高尚师德师风,造就优秀的航空教育家,形成教师立德修身、敬业立学、教书育人的新风貌。
二、工作目标
深刻领会师德师风建设是加强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保障;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把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密结合,与推动学校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与学校“1155”改革发展总体思路相结合,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学校落地见效。为助力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加快建设航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高校提供坚实的保障。
三、重点工作
(一)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引导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践行教育家精神、传承延安精神、“西迁精神”和航空报国精神,加强“四史”和校史、百年航空史学习教育。严禁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背离主流价值观念的言行。
(二)引导规范职业行为。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高尚的人格魅力赢得学生尊敬,以模范言行举止为学生树立榜样,构建健康和谐、清爽干净的师生关系。严禁教师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成长发展无关的事宜,严禁任何形式的性骚扰、猥亵、体罚学生行为。
(三)塑造优良教风学风。引导教师爱岗敬业,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遵循青少年特点和规律,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遵守学术规范,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严禁教师违反教学纪律,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垄断学术话语权,损害学生学术科研权益、违规占用学生学术科研成果。
(四)筑牢廉洁自律底线。引导教师严守纪律规矩,廉洁从 教,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禁教师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在招生、考试、岗位聘用、职称评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组织、参与有偿补课。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师德教育机制
1.提升师德教育实效。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突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师德养成。学校和各二级党组织应制定师德教育计划,面向全体教师每年至少开展1次师德专题教育、1次师德教育实践、1次师德警示教育,全年师德教育不少于12学时。
责任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各二级党组织
2.丰富师德教育资源。开发一批教育家精神和师德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加强警示案例建设,会同宣传、纪检监察等部门建好用好师德教育实践平台。充分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研修”板块,学习教育部遴选推荐的优秀师德教育资源。
责任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机构、各二级党组织
(二)健全典型引领机制
3.强化选树宣传。按照中央及陕西省有关工作安排,积极挖掘推荐践行教育家精神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教师崇德修身、见贤思齐。拓展教师宣传阵地,用好新媒体等渠道,强化教师题材文艺作品创作,推出更多讴歌优秀教师、弘扬教育家精神的文艺精品。
责任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各单位
4.加强荣誉激励。完善学校《教职工荣誉称号评选暂行管理办法》,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健全覆盖全面、层次合理、规模适当的新时代教师荣誉表彰体系。通过教师入职、晋升、荣休等活动,强化教师荣誉感,提振师道尊严。采取多种方式尊师重教,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责任部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组织部、教务处、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学院(部)
(三)健全教师准入机制
5.完善核查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政治标准,切实把好师德师风关,建立完善教师招聘制度,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执行准入查询工作,建立准入查询台账。
责任部门:人事处、各用人单位
6.严格聘用管理。对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做好无犯罪证明核查,对存在从业禁止情形的,不予认定;做好教师入职资格审查,对存在从业禁止情形的,不得聘用;定期开展在职教师违法犯罪信息筛查,对存在从业禁止情形的,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相关部门做好外籍教师聘用管理服务工作。
责任部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各单位
(四)健全日常监管机制
7.规范日常行为。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细则,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修订)》(西航党字〔2022〕61号)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引导和教育。重视性骚扰预防工作,引导师生正常交往。健全完善导师激励和监督措施,明确导师职责,特别要加强招生、答辩、毕业、就业等关键环节管理。
责任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学院(部)
8.关注思想动态。每年至少开展1次教师思想动态调研摸排,掌握教师思想变动情况,及时发现、纠正、处理苗头性问题,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困难。加强对兼职教师的行为规范与管理。
责任部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部)
(五)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9.完善考评制度。完善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导师遴选、评优奖励、项目申报等的首要要求,规范化、具体化相关标准。探索完善学生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评价。
责任部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科技处、各二级学院(部)
10.强化结果应用。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及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成果在教育督导、重大人才工程评选、教育教学评估、学位授权审核、学位点评估等工作中的重要性,树立重德立德鲜明导向。对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各项表彰资格和至少24个月职称评审、推优评优、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资格。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技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六)健全监督指导机制
11.深入开展巡察督查。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巡察督查重要内容。每年要通过巡察督查、监督评估、专项检查等,实现对各部门师德师风建设监督指导的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要强化督促整改,通过“回头看”等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问效。
责任部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12.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教师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体罚虐待学生,教师品行不端、师生关系异化、学术不端、滥用学术权力等重点问题。
责任部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纪检监察机构、教务处、科技处、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学院(部)
(七)健全举报核处机制
13.细化违规处理办法和程序。依据相关规定完善师德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明确处理程序,区分行为性质、情节轻重、人员身份等,对师德违规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责任部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机构
14.实行接诉即办。建立畅通的师德师风问题举报渠道,涵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线上开通专用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线下在校园显著位置设置实体举报信箱。接到举报即时办理、妥善回应,引导学生、家长依法依规反映问题,防止“网曝”等过激行为发生,维护学校教育生态和谐稳定。
责任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
15.严格核查处置流程。收到的举报线索,按照师德失范行为相关处理规定,即时启动调查程序。运用谈话问询、资料查阅、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全面调查,确保核查结果客观公正。若经核查确认存在师德违规行为,严格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章制度,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相关部门。以零容忍态度筑牢师德师风防线,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各二级党组织
16.稳妥处置舆情。制定涉师舆情防范处置预案,加强同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合作,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对涉师舆情开展全时监测,第一时间核实处理,对重大舆情要提级管控,有效应对和引导,及时降温,严格处置旧案新炒、关联炒作、泛化攻击、造谣传谣等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师德违规行为,要及时发布权威声音有效回应社会关注,坚决防止蔓延发酵。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党政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网络信息中心、各二级党组织
(八)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17.完善责任追究办法。依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完善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
责任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
18.严肃追责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师德师风问题多发频发且长时间得不到纠正的单位,按照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将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负面典型加大内通报力度。对造成恶劣影响的,采取限制项目申报、取消评优评先等措施,对二级院(部)或部门党政负责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责任部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机构、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九)健全权益保障机制
19.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对涉师不实举报及时澄清,为教师正名,维护教师良好形象。对涉师不实举报、蹭热度、旧案新炒等行为,要及时辟谣、回应引导,积极与网信部门联系,做好网上舆情调控管控工作。对诋毁、污名教师等违法行为,配合公安部门落地查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保卫处
20.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完善学生法律救济和申诉制度,对投诉、举报师德师风问题的学生,问题属实的,要依规对其学业、生活等作出妥善安排。对导师存在师德违规的,要根据规定为学生更换导师,通报师德违规要注重保护学生隐私。
责任部门: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
(十)健全责任落实机制
21.加强组织领导。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师德建设委员会和师德建设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预算,强化条件保障。
责任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财务处、各二级学院(部)
22.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党委、院(部)党组织、教师党支部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党建引领,学校党委和各二级党组织每学期至少研究1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加强党委教师工作,统筹协调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教师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各二级党组织
23.强化督促落实。各单位按照《意见》精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时梳理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进展情况,确保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走深走实,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总结报送工作。
责任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各二级学院(部)、各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