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西安航空学院2026年专任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1    浏览次数:

西安航空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建于1955年,现有莲湖、阎良两个校区,14个教学科研单位,开设41个本科专业,覆盖航空航天、机械、材料、电气、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19个专业大类,涉及工学、管理学、理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交叉学科7个学科门类,是西北地区首家开展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培养的本科高校。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西安航空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4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专任教师岗位应聘者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8岁(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应聘者各教育阶段所学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6.应聘者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7.应聘者须服从学校岗位安排。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公开招聘计划

2026年度专任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具体计划如下:

 

                                     备注:留学归国人员学科专业,参照目录,结合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进行综合判断。

三、招聘待遇

(一)优秀博士

对于业绩成果突出,具有较大学术潜力的优秀博士,按以下政策兑现相关待遇。

1.自然科学类聘岗专业技术五级,享受所聘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纳入事业编制。

2.人文社科类聘岗专业技术七级,享受所聘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纳入事业编制。

3.博士三年考核未达到要求的而学校同意继续聘用的,受聘岗位调整为本人实际取得专业技术职务层级的最低等级,且须退回取得薪酬中高于本人专业技术职务层级最低等级的部分,因此产生的税费等由本人承担。

(二)青年博士

对于学校同意录用的其他博士人员,先按照人事代理方式进行管理,入校满三年且全面完成约定任务的,可向学校申请纳入事业编制。未全面完成约定任务的,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其他待遇参照优秀博士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航空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xaau.edu.cn/index.htm)发布公告。

(二)报名

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应聘者通过学校人才招聘系统进行注册登录(https://rszp.xaau.edu.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求职简历、相关学历、学位、职称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等,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年10月31日。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入二级学院考察推荐程序。

(四)面试

拟聘单位采用“试讲+面试”的方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学术科研水平考察和评议,推荐上报学校。学校对推荐人员组织开展综合评议,确定通过面试人员。

(五)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在教育部“教职员工准入查询信息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相关不良行为信息查询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专业等条件进行复审。

(七)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航空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入职协议、聘用合同等),确立人事关系,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二)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樊老师

联系电话:029-81678415

热忱欢迎各类优秀人才来我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