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学院(处室)文件
西航人字﹝2017﹞1号
关于开展2017年其他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我校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17年度其他系列(除高校教师、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外)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凡2017年拟申报除高校教师、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外的其他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符合相应系列职称申报的各项任职条件要求和相关政策;
2.未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在岗人员。
三、申报程序
(一)报名
1.申报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在本单位汇总并填写《其他系列申报人情况汇总表》,各单位将汇总结果提交人事处。
2.申报人填写《西安航空学院申报其他系列职称人员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并将电子版交至所在单位进行汇总。
(二)材料审核
1.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其申报资格进行审核。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审核通过后,将汇总的简况表交人事处。
2. 申报人按照相应系列的职称评审要求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3.人事处对申报人及申报材料按照相应系列职称申报要求进行公示。
(三)校内评审
1.学校组成其他系列职称评审专家组,按照学校下达的指标数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拟推荐申报人选。
2.学校确定推荐申报人选。
(四)推荐上报
人事处按照相应系列职称申报要求,为推荐申报人选办理委托评审手续。
四、整体工作安排
本年度其他系列高、中级职称晋升推荐申报工作同步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人(部门) |
10月9日—10月11日 |
1.提交申报人书面申请 2.提交其他系列申报人情况汇总表 3.提交简况表 4.申报人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5.完成资格初审 |
各申报人所在单位 |
10月11日—10月12日 |
开始申报材料公示 |
人事处 |
10月13日—10月19日 |
其他系列职称评审专家组评审 |
其他系列职称评审专家组 |
审定其他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 |
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
五、其他要求和说明
(一)本通知涵盖2017年所有拟申报其他系列职称晋升人员,规定时间内不报名人员视同为本年度不申报其他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二)本年度外评内聘人员的申报,另行通知。
(三)本年度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得承担本次资格审核工作。
(四)申报人须如实填报评审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如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对于申报人申报材料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实名反映。
(六)各部门提交的职称评审相关电子材料,请发送至423694244@QQ.com。
本通知所涉及附件材料不随文下发,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联系人:付超,李中;联系电话:029—84258536)
附件:1.其他系列申报人情况汇总表
2.西安航空学院申报其他系列职称晋升业绩简况表
人事处
2017年9月28日
抄送:校领导。 |
西安航空学院人事处 2017年9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