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度职称认定工作和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西航人字〔2015〕2号)

发布日期:2015-11-17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西航人字〔20151号),现将我校2015年度职称认定工作和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职称认定工作

1.对于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照《关于印发< 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86号)文件有关条款执行。

2.凡进行初、中级职称认定的人员,需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见附件6),由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完意见后,方可按照程序申请“职称系统”帐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导出《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进行职称认定工作。

3.职称认定工作长期开展,将不再专门下文通知。请各申报人达到职称认定条件后按照要求及时开展认定工作。

二、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1.申报人员范围及基本要求、职称电子化评审、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形式审核及量化等均按照《关于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西航人字〔20151号)有关规定执行。

2.新增形式审核人员或形式审核人员发生变化的,需重新提交《形式审核人员情况信息表》(形式审核人员不变的不需重新报送,仍使用原帐号)。担任形式审核人员的要求不变。

三、评审工作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人(部门)

1118

提交书面申请和《申报人情况汇总表》

二级学院(部)

提交《形式审核人员情况信息表》

各形式审核负责部门

1119-1120

分配登录“职称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

人事处

填写计分表

申报人

职称系统填报个人基础信息;上传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导出相关评审表

“计分表”汇总

二级学院(部)

1123-1125

申报人材料形式审核

各形式审核负责部门

计分表赋分后汇总

申报材料整体量化情况汇总

人事处

1126

上传评审表

申报人

申报人申报材料公示

人事处

提交申报人相关支撑材料原件

二级学院(部)

1127-122

接受公示意见并核查

人事处

申报人述职、答辩

审查申报材料、量化情况并形成意见

职称评审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123-127

确定评审结果

职称评审委员会

128

报省教育厅职改办备案

人事处

四、职称系统培训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启用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暨开展基层版申报单位管理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517号)文件精神,兹订于1119日晚1930在教学楼九楼学校第一会议室进行职称认定、申报人员和形式审核人员系统使用培训。

文中涉及有关文件可在人事处网站政策法规栏目查阅;附件材料不随文下发,可在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1.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

2.报送材料清单

3.形式审核人员情况信息表

4.申报人情况汇总表

5.西安航空学院申报职称晋升量化计分表

6.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

                           

2015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