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制定教师发展规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切实做好各教学单位的教师发展规划工作,帮助各教学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队伍发展目标,同时增强教师个人发展的目标意识,帮助教师正确规划个人职业生涯,学校决定开展教师专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教师制定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

每一位教师结合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发展状况及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人的教师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并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教师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书》(见附件)。

二、   二级学院(部)审定教师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

每一位教师在认真制定完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后,提交给本学院(部)。

各二级学院(部)须组织本学院(部)层面的讨论与审议,结合本学院(部)的学科专业规划以及教师本人的特点专长,审议其规划是否满足学院与教师本人发展的实际。若有不妥之处,二级学院(部)须帮助教师修改完善其个人专业发展规划,若有必要可安排专家指导,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后,在最终确定的教师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书上签署学院意见并盖章。

三、   各二级学院(部)制定本单位教师发展规划

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本学院(部)的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学生发展规模等因素,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教师三年发展规划。二级学院(部)的教师三年发展规划需涵盖以下内容:

(一)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应立足于支撑本学院(部)的学科发展专业需求。各学院(部)须结合本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本科专业开设计划等,在分析现有师资力量的基础上,制定未来3年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包括拟引进高层次人才数量、新进教师数量、拟达到的学科专业结构、学历学位结构、年龄职称结构等。

(二)教师成长发展规划

教师素质和水平的不断提升,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发展的关键因素。各学院(部)须结合本学院教师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成长与发展的三年规划。主要内容包括:

1.对学校出台的各项促进教师发展的相关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措施;

2.对中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提升的措施(教研活动、学术交流、访问学者等);

3.在职教师的学历提升、出国研修、学习培训等计划;

4.未来3年培养教坛新秀、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各类先进的具体目标。

四、   有关要求

1、《西安航空学院教师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书》一式三份,一份教学单位留存,一份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一份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2、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完成《西安航空学院教师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书》的填写工作,完成本单位教师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于1030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稿发送至xhjsfzzx@163.com)。

                                      教师发展中心

                                    2015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