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1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暂行办法》(西航院字〔201964号)有关精神,现将2019年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与条件

独立承担本科教学工作和拟独立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全校专任教师(含业务领导和实验教师),须进行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的认定。

认定条件按照《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暂行办法》(西航院字〔201964号)执行。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其中:

1.独立承担过本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须填写《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1)》(附件1);

2.201691日前入校且未独立承担过本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填写《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2)》(附件2);

3.201691日后入校且未独立承担过本科课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填写《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3)。

各申请人须向所在单位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初审。各院部成立由业务领导任组长的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小组,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并就本科教学能力给出考核意见,提出院部初审意见。

(三)资格复审。在院部初审意见的基础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对相关资格类条件进行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

(四)资格认定。资格复审意见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评议。

三、材料提交

(一)《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1)》、《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2)》一份;《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一份。(以上材料均含电子版)。

(二)各院部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小组名单(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请相关单位于20196171500前,将以上材料按类整理后以部门为单位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至641035244@qq.com

文中所涉附件,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附件:1.《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1)》

2.《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2)》

3.《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4.《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