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梯队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6    浏览次数:

西安航空学院(处室)文件

西航人字﹝2018﹞5

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梯队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学校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西安航空学院教师梯队建设暂行办法(试行)》(西航院字〔2018183号)有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2018年教师梯队推荐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在全校专任教师(含实验教师、全职聘用教师、教学科研单位业务领导)中遴选专业带头(负责)人和重要公共基础课程负责人;在全校专任教师(含实验教师、全职聘用教师)中遴选骨干教师和青年骨干。

遴选条件按照《西安航空学院教师梯队建设暂行办法(试行)》(西航院字〔2018183号)执行。

二、指标分配

经学校研究决定,此次专业带头(负责)人、重要公共基础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及青年骨干的具体指标及分配情况见下表:

院部

专业带头(负责)人

重要公共基础课程负责人

骨干教师

青年骨干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1

/

9

4

材料科学与工程

1

/

复合材料与工程

1

/

车辆工程学院

车辆工程

1

/

4

3

汽车服务工程

1

/

电子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1

/

10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

/

自动化

1

/

电子信息工程

1

/

通信工程

1

/

飞行器学院

飞行器动力工程

1

航空特色类

1

6

3

飞行器制造工程

1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1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

/

9

3

机械电子工程

1

/

机器人工程

1

/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

8

2

软件工程

1

/

物联网工程

1

/

经济管理学院

交通运输

1

/

7

2

财务管理

1

/

物流管理

1

/

理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

1

数学类

1

8

4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1

理化类

1

能源与建筑学院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1

/

7

3

能源与动力工程

1

/

工程管理

1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1

/

外国语学院

商务英语

1

外语类

1

3

3

人文学院

/

/

2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政类

1

2

2

体育部

/

体育类

1

2

2

液压技术研究院

/

/

2

2

 

29

6

79

38

:1.学校现有本科专业(除飞行技术外)各设置1名专业带头(负责)人。    

2.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的6个类别重要公共基础课程类型各设置1名重要公共基础课程负责人。

3.45周岁以下(197311日以后出生)的专任教师中,设置79名骨干教师;在35周岁以下(198311日以后出生)的专任教师中,设置38名青年骨干,年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81231日。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二级单位审核推荐。二级单位对照学校遴选条件和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开展审核评议工作,并按照不高于学校下达的指标数进行推荐。

(三)资格复审。在各二级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及材料进行审核。对二级单位推荐的人选,经审核不符合遴选条件的直接予以淘汰,指标作废,不作二次推荐;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人选及材料,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四)学校评议。学校组成评议小组,按照学校下达的指标数,结合各单位教师队伍实际、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及推荐人申报材料等内容进行评议,并提出拟聘意见。

(五)校长办公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听取评议小组意见,对拟聘意见进行审定并发文公布。

(六)学校及二级单位共同与专业带头(负责)人、重要公共基础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和青年骨干签订《目标责任书》。

四、提交材料

1.“教师梯队资格申报表”一式三份。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

3.“教师梯队资格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单位于20191312:00前,将以上材料按申报类别整理后以部门为单位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至641035244@qq.com

文中所涉附件,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联系人:张兴、周兴志;联系电话84258536

附件:1.教师梯队资格申报表

    2.教师梯队资格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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