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8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今年申报高校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晋升职称的人员,将在省教育厅专门的申报平台上传材料、完成申报工作,继续教育证书复验结果(合格)是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验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554号)精神,现就我校2015年度《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继续教育证书》)复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验对象

2015年度拟申报高校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晋升职称的人员。

二、复验提交材料

1.继续教育证书。

2.认证专业课学分提供的培训证书、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课程研究、论文、著作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验申报表(见附件)。

三、复验时间及要求

1.复验时间

2.复验要求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自2014年度起,每年学习不少于80学时,其中参加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并严格按照各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公需科目执行,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学时。

请各单位按时将复验材料报送人事处。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在人事处“下载中心”的“职称”栏目下载。

人 事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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