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学院(处室)文件
西航人字〔2023〕8号
关于开展2023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关于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西航院字〔2018〕49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将2023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在册在岗,符合“意见”中“认定标准”,且未认定过的专任教师(含业务领导和实验教师)或认定为“双师双能型”教师有效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专任教师均可申报。
二、认定标准
按照“意见”的第五条执行。通过持有资质类证书申请认定的,证书需在《“双师双能型”教师申请认定资质证书目录(2023版)》(附件1)范围内。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个人须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提交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二级单位审核
各二级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西安航空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质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
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及申报材料,需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汇总表”、申报人相关支撑材料及公示情况说明报至人事处师资料。
(三)学校复审
由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组成材料评议小组,对二级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和评议,并提出复审意见。
(四)学校审批
材料评议小组向学校汇报复审意见,经学校审批后,发文公布。
四、材料提交
提交的材料为:“汇总表”一份(纸质版、电子版)、公示情况说明一份(纸质版)、相关支撑材料一份(电子版)。
请相关单位于6月14日前,将以上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报送人事处,涉及到的电子版发至szk@xaau.edu.cn,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汇总表+支撑材料”。
文中涉及的附件材料不随文下发,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联系人:张兴 马卓; 联系电话:84258536。
附件 : 1.《“双师双能型”教师申请认定资质证书目录(2023版)》
2.《西安航空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质认定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6月5日
抄送:校领导 |
西安航空学院人事处 2023年6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