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职称评审工作文件精神,按照《西安航空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航院字﹝2026﹞47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范围
(一)本次职称推荐评审的系列层级包括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新闻、出版、卫生、会计、审计、档案、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等系列的中级及以上层级。
(二)对于符合《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关于做好陕西省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的若干措施》以及《加快推动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八条措施》等文件规定的,须申报进行推荐评审。
(三)未经学校推荐评审参加社会考评、并取得学校职称系列规范内的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按照推荐评审进行申报,通过后方可聘任。
(四)2026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基本要求
(一)申报人应符合“办法”第二章申报条件及第七章业绩条件认定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人员任现职级年限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为任现职级以来至2026年8月31日间取得。
(三)申请转换推荐评审系列的人员,须按受聘岗位规范申报,并在拟转评岗位工作至少满1年,符合拟转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四)近五年按要求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五)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师德师风、教学效果一票否决制。在申报条件所规定的任职年限内,每发生一次年度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的,或每发生一次教学综合评价分平均值<60分的,延迟2年申报,且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
三、申报程序及工作安排
(一)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及其他系列推荐评审
1.申报程序按照“办法”第四章评审程序中的第二十条执行,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至附件4)。
2.申报工程技术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的,任职资格条件按照“办法”中《西安航空学院工程系列、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及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3.申报其他系列各层级职称人员,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最新的相应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评审。
4.在基层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工作部(处)等形式审核部门按照相应的业务职能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业绩材料进行审核,需要进行量化计分的,按照“办法”中的《西安航空学院职称评审量化实施细则》执行。不包含在量化实施细则中的内容,不予量化赋分。
5.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职称申报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职称(不分正副)400元/人,中级职称200元/人。以上缴费均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交至财务处,具体缴纳事宜另行通知。
(二)对于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认定推荐
任现职期间,对于符合《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及《关于做好陕西省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的若干措施》有关规定,在满足上级、学校要求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申报的业绩成果符合学科内涵要求,且属于申报人实际从事的工作内容,按照推荐评审程序向上级单位进行推荐评审,填报相关表格(附件1和附件5-8)。
四、时间安排
上述各系列层级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时间安排如下(根据相关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校内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实时进行调整)。

五、其他事项
(一)通过学校推荐评审且次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若退休时上级未完成岗位及工资的变动审批、备案等有关手续,按退休时上级实际认定的岗位等级办理退休手续。
(二)学校推荐评审通过的各系列层级职称,若遇上级单位另有其他规定,还需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后方可实施推荐。
(三)上述所有申报人员均须提交各类支撑材料的PDF电子化材料,PDF电子化材料的规范性要求参见附件9。
(四)请形式审核负责部门确定形式审核人员,并填报《推荐评审形式审核人员情况信息表》(附件10)。存在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得承担审核等相关工作。
(五)申报工程技术、实验技术人员须于8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并完成填报,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s://rszwfw.qinyunjiuye.cn/zcsb/,授权码为b88。请申报人务必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录入基本信息、学历信息等,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本人签字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11)等参评材料信息上传。
(六)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审专业设置为:机械、材料、冶金、电气、电子、信息通信、仪器仪表、能源动力、广播电视、控制工程、计算机、自动化、建设、土木、水利、测绘、气象、化工、地质、矿业、石油与天然气、纺织、轻工、交通运输、船舶与海洋、航空宇航、兵器、核工程、林业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生物、食品、安全、质量、计量、标准化、人工智能、技术转移转化。
(七)为便于开展工作,职称评审期间有关通知及时间安排等重要事宜将通过QQ群(群号:596057489)发布,请各申报人员及形式审核部门审核人员实名加入。相关电子材料,请发送至szk@xaau.edu.cn。
(八)申报人须如实填报评审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逾期者视为本年度自行放弃评审资格。
(九)附件材料不随文下发,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十)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兴,吴春辉;联系电话:89076229。
附件:1.申报人情况汇总表
2.2026年度申报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职称业绩成果表
3.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申报其他系列职称人员简况表
5.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表
6.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表
7.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人员简况表
8.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职称评审表
9.PDF电子化材料的规范性要求
10.推荐评审形式审核人员情况信息表
1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人事处
2026年7月10日